陕西服装工程学院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12-28

根据陕教秘办〔2017〕9号《关于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2017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报来陕西服装工程学院2017年度信息公开报告及2017年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本报告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2017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开工作的通知》(陕教秘办〔2017〕9号)的要求及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陕西服装工程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学校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学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止。

一 、概述

2016~2017学年,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同时,认真开展落实了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工作。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对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协调与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信息的服务作用。进一步转变职能和工作作风,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探索高校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权利,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1、建立开展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2017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学校专门召开会议对陕西服装工程学院上年度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清理和总结,并就落实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为加强领导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确定,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学院、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承办本部门信息公开有关事宜。

2、推动决策过程公开。

对于事关学校发展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在公开前预先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了师生民意,凝聚了集体智慧,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让师生及时了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进展。

3、推动“清单”制度的落实。

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制度的通知》(陕教秘办〔2014〕5号)中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对照检查各事项公开情况,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清单所列信息。同时,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充分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解读方式,增强了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学校利用校园网信息平台,以网站群为主要框架,充分发挥学校网站的第一门户作用,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各学院信息门户网站建设。在学校主页上设学院概况、新闻中心、专业设置、教学科研、招生就业、学生管理、党团工作、行政后勤等栏目外,还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并在新闻中心开设信息公告栏,公布学校最新的信息。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账号等,结合学校原来开通的LED屏幕、简报、校报等渠道,构建新型信息公开服务平台,进一步方便了师生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办学等多方面的最新信息。

4、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

学校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招生信息、财务信息、资产管理制度、科研申报、人才引进、干部任免、学生管理、就业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学校还积极推进各类宣教培训活动,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校各项决策更科学、民主。

二、主动公开情况

1、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网在学校网站首页设有点击入口,主要发布学校重要新闻信息和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其中“信息公开目录”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发布后进行了升级,全面涵盖“清单”所列事项。本学年度信息公开网发布“清单”事项总计15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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