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服装工程学院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5-11-18

本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陕西服装工程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9月1日到2015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是促进依法治校,充分保障学院教职员工、学生和其他公民、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学院贯彻实施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的重要措施。2014-2015学年以来,我院认真做好本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学院信息的服务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1、领导重视,建立开展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2014年学院专门召开会议通报了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为加强领导,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学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确定,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学院、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承办本部门信息公开有关事宜。

2、利用网络平台,开设信息公开栏目。

学院充分利用校园网信息平台,在学院主页上设学院概况、新闻中心、专业设置、教学科研、招生就业、学生管理、党团工作、行政后勤等栏目外,还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并在新闻中心开设信息公告栏,公布学院最新的信息。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学校官方微博、公众微信账号等,结合学校原来开通的LED屏幕、简报、校报等渠道,进一步方便了师生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院办学等多方面的最新信息。

3、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制度的通知》(陕教秘办〔2014〕5号)中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对照检查各事项公开情况,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清单所列信息。同时,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充分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方式,增强了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4-2015学年,学院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4819条,其中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数达358条。

2、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一是学院的基本情况、相关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学院办学性质、宗旨、层次、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学年度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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