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陕西服装工程学院2015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国标代码:13125 在陕招生代码:8104
第四条 办学地址:西安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学园区
邮编:712046
学校网址:www.sxfu.org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属于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证书种类:通过我校分类考试招生且录取的学生,属于我校高职(专科)办学层次,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学校简介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创建于1994年。学校按照“市场化思维、国际化视野、特色化发展”的办学理念,在办学实践中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依法治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现设服装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工程学院、珠宝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医药工程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共有57个本、专科专业。学校以培养基础扎实、能力突出、注重实践、善于应用、具有创新意识和工程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教育质量优良,历年来就业率高,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学校占地750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各种教学条件齐全、设施先进完善。拥有纺材实验室、服装CAD设计中心、工艺室、动漫实验室、广告制作实验室、网络实验室、嵌入式实验室、物流实验室、电子学实验室、电路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50多个专业实验室,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服装实训基地、陕西省省级艺术实训基地和大型服装实训基地,以及录音棚、摄影棚、校园电视台等现代教学设施,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5000万元。图书馆纸质图书53万余册。具有完备的校园信息化系统。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确订招生专业综合评价体系的具体操作办法。
第八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招生办),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http://zhaokao.sxfu.org
招生咨询电话: 029-38114101、38114102、38116188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开展,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招办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凡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报名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