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优秀 案例评选的通知
来源:评估办     发布时间:2023-05-29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我省《贯彻落实<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若干措施》,推广教育评价改革好经验好做法。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我校决定开展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案例内容要紧紧围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我省《贯彻落实<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若干措施》部署的重点任务,紧扣破除 “五唯”,体现针对性、实效性。案例应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概括介绍改革成效、经验,重点聚焦具体做法,举措要有力、成效要明显、效果要突出,有准确的数字和详实的事例作支撑,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案例应为教育评价改革经验的凝练,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抄袭等不端行为。

每个教学单位推荐1-2项优秀案例。案例应按照模板(详见附件2)要求书写,篇幅控制在2500字以内, 题目为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 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加粗, 二级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三号宋体,单倍行距。

二、案例评选

学校将组织对各单位申报的优秀案例进行评选,择优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学校将对评选出的优秀案例汇编成集, 并在学校官方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三、有关要求

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案例评选活动, 精心组织、广泛宣传, 认真推荐, 确保质量。认真填写《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推荐表》(详见附件1,纸质1份,电子版)及推荐案例,于 2023年6月30日报送发展教学质量评估处(行政楼12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     542563489@qq.com  

教学质量评估处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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