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于3月4日下午3时于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期 6天,将于3月10日下午闭幕。大会期间将安排开幕会、闭幕会和两次大会发言,6次小组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四、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七、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