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解读
来源: 《红旗文稿》2020/22 作者: 周洪宇
教育评价是教育教学工作的“指挥棒”,是现代教育治理的重要环节。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强调,要抓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出台和落实落地,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评价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要认真学习切实落实这个方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行动纲领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教育评价改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在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上进行了集中论述,明确提出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强调要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对学校、教师、学生、教育工作的评价体系要改,坚决改变简单以考分排名评老师、以考试成绩评学生、以升学率评学校的导向和做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率先破除唯名校、唯学历是举的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给全社会带个好头,担起育人的社会责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是《总体方案》的根本指导思想。
教育评价是一项世界性、历史性、实践性难题。《总体方案》根据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对教育评价改革进行了系统部署,共设计了5个方面22项改革任务。《总体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评价工作取得的长足发展和显著成就,集中概括了教育评价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发挥的重要作用,深刻阐述了新时代加强教育评价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教育评价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改革目标、重点任务、具体举措,指明了落实教育评价的实施路径。《总体方案》的出台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具有重大意义,必将有利于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对加强新时代教育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四个评价”体现了对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尊重
《总体方案》在主要原则中提出“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并贯穿于《总体方案》各项任务和举措中。“四个评价”是重要的思路创新、路径创新,体现了对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尊重,强调了评价的动态性、诊断性、多元性,有利于打破“一考定终身”的固化评价方式,促进评价对象的多样、全面发展,有利于更加系统地考察立德树人成效,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鉴定、调控等作用,有利于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对于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评价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抓住了教育评价改革关键点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可以说是抓住了教育评价改革的一个关键点,也是《总体方案》的一个亮点所在。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就是要“破”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立”科学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为推动各级党委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完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熟悉教育、关心教育、研究教育的工作机制,《总体方案》提出:“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并且设计了三项改革任务。第一,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要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第二,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在评价内容上,省级政府主要考核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等情况。在评价方式上,既评估最终结果,也考核努力程度及进步发展。第三,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明确提出“三不得一严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
立德树人成效是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总体方案》提出: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加快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
具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来说,一是完善幼儿园评价,提出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二是改进中小学校评价,提出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普通高中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突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三是健全职业学校评价,提出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四是推进高等学校分类评价。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改进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探索建立应用型本科评价标准,突出培养相应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
引导教师履行教书育人第一职责,彻底扭转“唯论文”“唯帽子”等不良倾向
《总体方案》设计了“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等重点任务,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
为扭转“唯论文”“唯帽子”倾向,《总体方案》在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和高等学校评价中分别进行了政策设计。针对“唯论文”的倾向,突出质量导向。教师科研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实施分类评价,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类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改进高校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为克服人才评价中的“唯帽子”问题,《总体方案》提出了5条具体举措。一是切实精简人才“帽子”,优化整合涉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二是改进学科评估,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三是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四是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五是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长江学者”等人才称号入选者与学校签订长期服务合同,为实施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贡献力量。
运用正确的评价“指挥棒”,破解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唯分数”做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学生是接受教育的主体,学生评价是教育评价的基础环节。正确的评价“指挥棒”,对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体方案》着眼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主要设计了7项改革任务。一是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在理念导向上,提出“两个坚持”: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在实施路径上,提出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二是完善德育评价。在目标引领上,提出根据学生不同阶段身心特点,科学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要求。在评价方式上,提出通过信息化等手段,探索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三是强化体育评价。在总体要求上,提出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分学段提出具体要求。四是改进美育评价。对中小学,提出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对高校,提出推动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五是加强劳动教育评价。提出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六是严格学业标准。在学业要求方面,提出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要求,严把出口关。在学业考评方面,提出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在学位论文方面,提出探索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试点工作,完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在实习(实训)方面,提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七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中高考方面,提出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在研究生考试招生方面,提出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在招生秩序方面,提出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正向牵引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全社会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观,对于引导学生多样化成长成才具有重要牵引作用。为破除“唯学历”“唯文凭”等弊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正向牵引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总体方案》提出5条具体改革举措。一是提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二是提出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三是提出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四是提出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五是提出用人单位要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
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通力配合、协同推进,确保落地生效
有了好的方案、好的决策、好的蓝图,关键在于落实。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不同主体,需要方方面面通力配合、协同推进。《总体方案》对教育评价改革作了整体部署,文件出台后,更重要的是抓好改革落实,确保落地生效。
落实改革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落实举措。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及时制定配套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狠抓落实,切实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学校和单位进行试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教育督导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加强专业化建设。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创新评价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完善评价结果运用,综合发挥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加强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教育评价、教育测量等相关学科专业,培养教育评价专门人才。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教育评价国际合作,参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教育目标实施监测评估,彰显中国理念,贡献中国方案。
共同营造改革良好氛围。教育评价改革要想落地,需要全社会共同支持、配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履职尽责,带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理念;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学用人理念和做法的宣传解读,增进社会共识;广大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加强家校合作,形成育人合力。
(作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华中师范大学教授)